首页
> 财政专题 > 品牌建设

关于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的意见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7日 14:46  |  点击数:

关于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的意见
 
市局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各党支部、各群团组织,各县(市、区)局党委(组):
自《嘉兴市财政局党委关于加强财税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嘉财党委〔2008〕4号)、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财政地税系统开展财税文化建设的意见》(浙财党〔2008〕38号)下发以来,全市财税系统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五型机关创建和财税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建设活动,财税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求实创新、强市厚生”,“和谐财税、幸福人生”等财税文化核心价值理念深入人心,五种文化形态和“六个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财税干部队伍“软实力”的提升,尤其是统筹创建“求实创新”学习品牌、“和谐财税”服务品牌、“以人为本”管理品牌、“强市厚生”发展品牌、“标本兼治”廉政品牌、“同心汇聚”形象品牌等“六大品牌文化”,受到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嘉兴市委的充分肯定和推广,为财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动力。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财税文化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平衡,文化管理理念还不够深入,文化品牌建设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还有待加强。为深化财税文化品牌建设,推动财税事业的改革发展,根据省厅、省局《关于深化全省财政地税系统财税文化建设的意见》(浙地税发〔2010〕72号)精神,结合嘉兴财税实际,现就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求实创新、强市厚生”等财税文化理念,以“六大文化品牌”创建为总纲,以项目化管理方式为手段,以机关处室、基层单位、党群组织品牌项目创建为标杆,以本组织工作实际、人才优势为基础,以提高财税文化品牌创建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目标,集中资源,重点突破,形成各有特色、亮点纷呈、百花齐放的财税文化创建氛围。
(二)工作目标
1、全员树立争先意识。树立“求实创新”学习标杆,学有所成,当好参谋,建立学习型组织;树立“和谐财税”服务标杆、“同心汇聚”形象标杆,服务有力,树好形象,建立服务型组织;树立“以人为本”管理标杆,协调有方,带好队伍,建立效能型组织;树立“强市厚生”发展标杆,开拓有为,抓好业务,建立创新型组织,树立“操守有节”廉政标杆,标本兼治,做好表率,建立廉洁型组织。
2、全力推进组织转型。在全系统层面争创六大品牌文化,在机关处室、基层单位、党群组织层面分别争创一个以上品牌项目。通过项目化管理,传递财税文化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物态成果,把财税发展愿景融入员工的发展目标,营造财税文化建设与财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的协调发展格局。
3、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引导各单位和干部职工借鉴品牌文化、品牌项目标杆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服务措施和手段,对照标准争先进、瞄准一流创标杆,为实现“求实创新、强市厚生”财税核心理念而努力奋斗,最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1、“覆盖全员,分级开展”的范围原则。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全市系统各级组织,包括各县(市、区)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各党群组织都要作为一个独立的活动主体,根据工作职能范围、特点、性质,制定项目计划,通过项目实施,创立文化品牌和文化标杆。项目的实施目标要求层级对应,机关处室项目要在全省行业同类部门间创先争优;基层单位要在全市系统同类部门间创先争优;党群组织项目要在所属条线内创先争优;各县(市、区)局项目要在全省系统同级单位间创先争优。
2、“对标助动,考核促动”的方法原则。活动以各级参与主体实施项目的形式开展,科学的选题立项和高效的团队合作是成功的关键。项目管理要融决策、管理、效益为一体,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实现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目标。对标管理要寻找、研究标杆组织的最佳实践,与本组织进行对照分析,找到自身不足并不断改进,形成创造优秀业绩的良性循环。要把项目开展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这既是对项目成果的评估和检验,也是推动文化建设活动开展的外在动力。
3、“六可并用,鲜活生动”的评价原则。“六可”即“可测、可比、可听、可看、可学、可用”,具有形象丰富、鲜活生动的特征。可测,即项目内容具体有形,定量指标有数据,定性指标有文字;可比,既能纵向与自身比较体现进步,又能横向与标杆比较反映水平;可听,即项目设计思路清晰、逻辑严谨、层次分明,让人听之易懂;可看,即优点明显,先进性突出,吸引人眼球;可学,即操作性强,界面友好,便于学习与分享;可用,即成果实用、管用、好用,具有较高推广性,能够用来解决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4、“当下见效,持续增效”的效应原则。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将以2012年为起点,进而向“十二五”发展周期延伸,最终形成长效机制。其意义在于通过持续的“比学赶超”和“创先争优”,在全局上下建立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模式,使财税各级组织的文化建设水平与工作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选项申标阶段(每年度1月-2月)
选题立项是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的起点。各级组织要在清晰把握财税发展新形势、深入分析自身职责要求、正视工作中存在差距的基础上,在六大品牌文化和本组织的职能范围内,选择某项有代表性的文化建设活动、或某样有望创优的工作任务、或某个亟需补足的管理短板、或某项待开发改进的工作流程等作为项目申报对象,树立明确的创建方向和目标,例如:××县局创建绩效考核管理文化品牌项目、××部门创建学习型组织文化品牌项目、××办税服务科创建纳税服务文化品牌项目、××团委创建青年综合素质提升文化品牌项目等等。在此基础上,要形成周详的工作计划,以“项目意向书”的形式上报财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财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并开展相关活动。选题的标准是必须有“可提升”的空间、“争前列”的潜力和“可推广”的价值。项目要突出适用性和有效性,着力于解决财税文化建设尤其是具体运作上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推项创标阶段(2-10月)
项目确立后,各级组织要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如系统内外在相关文化建设上处于领先地位的标杆组织。运用标杆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各级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全力以赴开展课题攻关,力争取得突破、实现赶超。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对照中学习、学习中改进、改进中创新”的理念,用创新的手段深化财税文化建设。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品牌项目中的重点、创新工作按具体时间安排进行推进,每季度末对项目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重点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需要改进和完善的环节,研究部署下季度重点,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配合部门等,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三)评项对标阶段(11-12月)
在项目实施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项目责任单位要形成高质量的课题报告,系统地总结项目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组织一系列的成果展示和评估活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单位要召开现场会,市局要召开专题汇报会,基层单位也要自行组织展评。财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价,并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对优秀项目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文化品牌创建成效明显的项目,领导小组将树为标杆,号召其它同级组织向其学习,推广应用其成果经验。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各项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学习推广,结合项目管理体系使之固化为作业规范全面实施,结合对标管理使之持续优化提升,形成财税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对深化财税文化建设、打造六大文化品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处室、单位、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各自品牌项目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深度介入、亲自挂帅、全程参与。县(市、区)局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单位专项活动的组织调度;市局各处室、单位、组织要统筹各自项目推进,把好进度和质量关;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在财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效凝聚文化建设积极性与工作合力,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推动财税文化建设和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二)宣传造势,提高认识。各处室、单位、组织要深入发动和宣传,号召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财税文化建设活动中来。各级组织要通过各类媒体、网络平台和活动专刊等手段,及时报道项目创建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文化建设的影响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整体带动”的思路,积极营造文化氛围。通过动员、宣传与营造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财税文化建设的正确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以文化驱动工作、以实绩展现文化”的轨道上来。
(三)资源共享,有效保障。市局财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全系统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进行全面负责和管理。市局财税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系统实施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各项目组要承担起各自品牌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调动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关系,争取相关经费,以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发挥各自优势,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项目组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增进交流互动,形成互通有无、互相启发的生动局面。
(四)纳入考核,落实责任。财税文化建设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对于市局各处室、单位、组织,品牌项目创建将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年底对不开展项目创建活动的处室、单位要进行扣分,评为优秀项目的处室、单位要给予适当加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分解落实各项责任,秉持“实稳优”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流的执行力确保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创建成功,取得实效。
 
附件:《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创建意向书》
 
 
 
 
 
 
 
 
 
 
财税文化品牌项目创建意向书
 

申报组织名称
 
创建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提要
 
立项原因及组织现状
 
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可分阶段定目标)
 
项目开展的实施步骤
 
财税文化创建
领导小组意见
 

注:1、在财税文化学习、服务、管理、发展、廉政、形象六大品牌范围内申报具体创建项目。2、申报组织可为党支部、工、青、妇组织、处室、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