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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局文件
嘉财办函〔2018〕15号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陈云忠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秀洲区重大创新载体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建设概况
日前,我局会同市科技局、秀洲区相关部门专程前往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进行调研。经了解,2017年5月15日,市政府与同济大学签署了《同济大学与嘉兴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和四个合作子协议,其中,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建设是围绕区域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求,依托同济大学资源优势,以新能源、先进材料、智能制造、创新设计、智能网联作为主要发展方面,以科技合作、产学研结合、人才引进与培养、科技成果转化、高科技创新创业孵化等为主要形式开展长期校地合作,促进嘉兴市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全力推进嘉兴市作为浙江省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2017年10月,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成立,落户在秀洲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8年6月,同济大学与秀洲高新区签订了《嘉兴秀洲国家高新区与同济大学工程与产业研究院共建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合作协议》,对中心的建设目标指标、运营模式、扶持政策等进行了明确。目前,中心一期1500平方已投入使用,有10名人员常驻,其中3人为同济大学教授专家团队成员。
二、 关于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问题
您所提出的对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嘉政发〔2017〕3号)“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的政策建议,属于我市2017年出台的“科技新政”的一项条款,具体的政策管理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委会负责,市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据了解,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已按照该条款起草了《对重点单位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或研发总部的支持管理办法》,并书面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和秀洲国家高新区和嘉兴科技城等单位的意见,目前,已形成送审稿,预计将在近期报经批准后印发。
三、下一步的措施
(一)市财政将加强与市科技局的沟通,配合市科技局尽快出台该项操作细则。细则出台后,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可以按照“科技新政”及其细则开展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加大对秀洲区重大创新载体支持力度。市级除了科技发展资金外,人才专项资金、工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同样支持创新载体及高技术人才发展。市财政支持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申请其他市级专项资金,充分享受各类政策,促进中心发展。
(三)以绩效目标引导创新平台更好发展。目前市级各项专项资金均须进行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引导创新平台向更高的水平发展。《嘉兴秀洲国家高新区与同济大学工程与产业研究院共建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也有具体的绩效目标要求,希望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的同时,能结合中心实际提出相应的绩效目标,在使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时对照绩效目标,发挥资金的效益,加快推进同济(嘉兴)新产品研发中心建设进程,共同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82031512)
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地震局)及秀洲区人大。
嘉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