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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3日 16:58  |  点击数:

一、2017年末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11.74亿元。大本级(含市级、开发区、南湖区及秀洲区,下同)政府债务余额293.06亿元,其中市级81.92亿元、开发区43.36亿元、南湖区96.77亿元、秀洲区71.01亿元。2017年,大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300.10亿元,余额未超限额。市级81.92亿元中,一般债务14.98亿元,专项债务66.94亿元;开发区43.36亿元中,一般债务26.54亿元 ,专项债务16.82亿元;南湖区96.77亿元中,一般债务33.24亿元,专项债务63.53亿元;秀洲区71.01亿元中,一般债务15.41亿元,专项债务55.60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2017年,嘉兴大本级政府债务率57.8%,较上年97%下降39.2个百分点;市本级(仅含市级和开发区,下同)政府债务率32.8%,较上年58.7%下降25.9个百分点。

三、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新增项目新增限额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8〕26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下达嘉兴市本级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14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期限为10年,南湖区、秀洲区新增债务限额为0。

(二)或有债务转化新增限额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或有债务的通知》(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精神,核准我市本级2014年清理甄别认定的或有债务中9.44亿元转为一般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期限为3年,并相应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三)2018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浙财预〔2018〕26号及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精神,2018年大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316.7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13.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2.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48.9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65.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83.77亿元),南湖区政府债务限额为96.7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33.2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3.53亿元),秀洲区政府债务限额为71.02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5.4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5.6亿元)。

四、新增债务限额的安排情况

根据浙财预〔2018〕26号和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发行文件,省财政厅分别下达2018年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14亿元、9.44亿元,期限分别为10年期、3年期,利率分别为3.81%、3.7%,合计23.44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根据嘉政函〔2017〕17号文申报的新增一般债务项目需求,浙财预〔2018〕26号文件下达的14亿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即一般政府债券,全部用于市区快速路环线建设。或有转化新增限额对应的存量债务9.44亿元则全部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