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FC12-2020-0003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公告〔2020〕1号.doc
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嘉兴市财政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截至2020年12月18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废止失效或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