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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放大资金“撬动力”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 09:13  |  点击数:

一是借金融活水撬产业源泉。设立洞头区海岛振兴引导基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海岛振兴。基金规模2亿元,其中政府出资2000万元,合作金融机构出资1.8亿元。合作银行对基金支持的项目实行优惠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30%左右比例下浮。设立基金项目库,明确基金投向海岛振兴建设总体规划范围内的重点项目,主要投资美丽产业类、资产资源类、组合类三大领域。

二是优投放机制促精准帮扶。成立基金项目决策委员会,确保项目决策程序的科学、规范、高效。创新联审联管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联合多部门组成项目管理专家组,负责扶持项目申报审核、资金管理以及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和日常财务监管,同时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掌握资金扶持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效益情况。建立困难问题全过程协调机制,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形式,主动了解扶持项目业主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研究协调并定期回访。

三是定激励政策强振兴动力。建立贷款贴息机制,对基金扶持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贷款利息实行补助政策,根据项目申报的主体实行差额补助,对不同申报主体根据贷款利率分别给予60%、100%贴息补助。优先考虑资金扶持的项目作为精准扶贫、一事一议等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对象,同步享受该区其他财政优惠政策,吸引农发公司和实力雄厚的企业以参股等形式参与乡村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建设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