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广泛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1年1月18日至1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途径和方式反馈至嘉兴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联系电话:0573-82031305,电子邮箱:491364882@qq.com。
嘉兴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