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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村新模式 持股办公司!丽水市财政多举措助力强村公司模式推动村集体可持续增收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10:25  |  点击数:

近年来,丽水市财政局聚焦“强村富民”共富行动,培育“强村公司”发展,大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拔出经济薄弱村“穷根”。全市现已成立县级“强村公司”9家,乡镇“强村公司”173家,共有1813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为各级“强村公司”的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累计达4.62亿元。

注入“稳定强心剂”

通过注入资本金支持“强村公司”走出第一步,目前全市各级财政共向相关县乡级“强村公司”注入资本金1.52亿元,占182家“强村公司”总资本金的32.9%,有力支持各级“强村公司”起步发展。据统计,2020年全市各级“强村公司”全年实现总产值2.04亿元、利润1.06亿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总产值0.98亿元、利润0.41亿元。

打造“超级大股东”

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村集体增收工作,助力村集体成为“超级大股东”,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如市本级财政自2012年起累计安排近8000万元用于支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庆元县财政2021—202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重点示范发展项目补助和村集体增收工作等。通过强力度多层次常态化的财政政策支持,不断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182家“强村公司”中,村集体占股超过50%的有158家,占所有公司的86.8%,其中占股100%的152家,占所有公司的83.5%。

发放“补助红利包”

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给予“强村公司”项目补助约10.57亿元,主要支持飞地、光伏、物业、产业园以及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等较低风险项目,极大地推动全市强村公司的快速发展。全市各级“强村公司”累计实现盈利1.87亿元、分红1.40亿元,其中给予村级集体经济累计分红1.34亿元,占总分红的96%,进一步巩固、拓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