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动态

保障老有康养,助力多彩重阳!平湖市财政支持保障老龄事业发展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7:21  |  点击数:

近年来,平湖市财政局大力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和资金引导作用,健全养老基础设施、助推优质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面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康、老有所乐。

推进设施建设 织密养老服务网

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服务机构长期护理、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短期托管、村社区照料中心日间照料三级养老服务格局,实现全市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照料中心两个“全覆盖”。投入资金约1.22亿元推进该市首个市级公建民营签约养老项目金色阳光老年公寓建设,并于7月底前投入使用。创新推进村社区照料中心辐射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推动构建“1+X+N”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市财政按照标准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给予相应建设和运营补助。对全市285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今年以来,已累计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2731万元。

关注身心健康 增进老年人幸福感

加强老年人健康防护,实行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开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为50—74周岁户籍居民提供5年1次的结直肠癌筛查服务;对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男性提供2年1次的“前列腺癌”筛查,今年共安排资金376万元。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保障老年活动中心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慰问走访、文艺汇演等,今年共安排资金80万元。支持困难老人营养改善项目实施,为65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定期配送营养物资,并增加老年人探访聊天、心理慰藉等服务;支持“智慧养老掌上信息平台”和“967123”全天候为老服务热线建设,为近1200名空巢、独居、孤寡等特殊老年人免费发放智能看护产品并提供24小时后台看护。

引导多元投入 激发参与积极性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共安排养老购买服务委托业务费236万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让利、适度普惠”的原则,推进政策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每年投入260万元左右,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全额政府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