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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加大投入 提升绩效 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 10:46  |  点击数:

      【编者按】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坚持绩效导向,狠抓项目实施、优化管理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取得较好成效。前期,财政部、水利部通报表彰,浙江获得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绩效全国第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全省各地也涌现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现择优予以刊录,供学习借鉴。


      近年来,乐清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夯基础、补短板、强监管”的治水思路,以提高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效益为抓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和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先后完成大荆溪流域综合治理、胜利塘河系提升改造工程等一批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7471万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330万元,大力改善了城市水环境,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了绿色发展的“红利”。

      全力保障水利设施建设资金

      该市地方资金优先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在收到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后,及时分配资金拨付到乡镇,切实保障项目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约束性任务,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拓宽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渠道,重点保障水库除险加固和海塘安澜工程资金需求。

      全面提高水利项目财政补助比例

      该市水利工程多项财政补助比例近年逐步提高,其中对核定决算造价50万元以下的山塘除险加固工程财政补助比例从80%提高到90%,对核定决算造价50万元以上的山塘除险加固工程补助比例从90%提高到95%,对水库、山塘报废处理费用予以全额补助,并将报废奖励提高到100元/m3库容。对一线低标准海塘加固工程财政补助100%、造价50万元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山区性河道防洪堤补助90%、加快行洪排涝的河道卡口整治项目工程补助90%。对列入该市重点建设的水利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由财政全额统筹解决。

      全程监督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绩效

      为规范水利建设资金使用,该市专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单位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所有使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等上级补助的项目,从资金分配起跟踪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全程参与,重点加强部门预算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监控,指导乡镇和建设单位主动对照检查、完善措施,保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项目有序实施,并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