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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财政动力赋能民生水利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8日 11:09  |  点击数:

      【编者按】近年来,浙江高度重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坚持绩效导向,狠抓项目实施、优化管理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取得较好成效。前期,财政部、水利部通报表彰,浙江获得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绩效全国第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全省各地也涌现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现择优予以刊录,供学习借鉴。


      近年来,浦江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民生水利项目建设,以用好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为抓手,通过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对民生水利项目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不断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构建“三位一体”管理体系

      出台《浦江县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整合各级水利建设资金1.4亿元,用于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信息化建设、确权划界、标准化创建等方面。在全省率先完成所有水库、饮用水山塘视频监控、水雨情遥测设施全覆盖。对中型灌区、山塘水库和提水设施、末级渠系分别采取标准化、物业化和用水组织三管理,织起一张“政府—公司—农户”的管理网,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管理体系,有力推动浦阳江流域安全提档升级,保护沿岸上千亩葡萄不再受淹,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港湾)典型案例。  

      强化绩效评价导向,前移财政监督管理关

      积极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设计等阶段,加大对财政投资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前期工作审查力度,扩大纵向介入面。全面开展委托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通过政府采购开展委托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对预算审核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实行“单项考核+抽查考核+全过程考核”的模式,提高预算审核质量。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定出台《浦江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按月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对于一些项目进度已达到一定程度而未及时进行报账的项目,主动上门服务,确保资金支出进度跟上项目建设进度,避免年末突击出账。

      狠抓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项目建后管养维护

      针对水利工程建后的管护主体、管护标准、资金来源、管护方式、管护监管等方面,县财政每年足额安排2000万元水利建设维修养护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同时配套出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规范建后管护工作,提高水利项目管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监督项目运行及管护资金情况,对建后管护落实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实施差别化奖补政策,“小”资金撬动“大”收益

      结合农田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要求,以定职责、定经费、定人员、定制度为核心,抓好末级渠系运维管理。出台《浦江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对县、乡、村、放水员实行分级考核,实行维修养护工作全过程监督,建立月度检查、季度评价、年度验收的三级考核机制,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方式对全县各乡镇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与奖补标准直接挂钩,实施12-18元/亩的差别化奖补。同时对考核优秀的乡镇(街道)除奖补资金外,在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切实解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无钱管的问题。

      水价综合改革后,浦江县16万亩有效灌溉农田节水1600余万方,全县水稻增产500多万斤,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尤其是特色农产品葡萄品质明显提高,为全县葡农增收上亿元,真正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