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嘉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一)《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术语释义
嘉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是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保障嘉兴市本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多层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性资金。
四、主要内容
《嘉兴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市区两级财政、教育部门职责。细化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明确专项资金范围、扶持对象、重点领域、分配方式。
(三)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程序。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为3年。到期后需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专项资金及相关支持政策存续、调整或撤销。
(四)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下达、执行的要求。专项资金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编制。资金下达后,市教育局和各区要切实抓好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绩效监控。
(五)规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的要求。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和各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绩效管理,推进数字化动态监管。同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的分配政策、分配方案、分配结果、项目实施绩效情况等信息。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教育局
(二)解读人:吴劲松 黄益翰
(三)联系方式:82064547 8385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