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财会〔2021〕217号
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符合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引领、促进和提升我市会计人员总体素质,适应我市蝶变跃升、跨越发展对会计人员工作的要求,嘉兴市财政局决定启动2021年度嘉兴市会计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介机构的会计人才,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
二、 报名条件
(一)遵守《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累计从事会计工作5年(含)以上;
(三)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副职的;
(四)行政事业单位担任财会机构副职以上职务的或具有
发展潜力的青年财会骨干;
(五)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
务的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业务骨干;
(六)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七)最近五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 培养人数
嘉兴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学员50名左右,其中:企业类15名,行政事业单位类15名,会计中介机构类20名。对入选的学员建立人才管理档案,追踪考核,对培养期间考核合格人员发给嘉兴市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结业证书;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实施人才退出机制。
四、 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由嘉兴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具体由嘉兴市会计学会、嘉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嘉兴市会计服务中心、嘉兴市财政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报名
根据属地原则,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嘉兴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申请表》(附件1),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http://kjlj.czt.zj.gov.cn)报名,并将《嘉兴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申请表》连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承诺书》(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务任命文件)等扫描件,上传至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报名截止期2021年7月15日。
(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1年7 月20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完成对本县(市、区)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审核。市财政局于2021年7月30日前通过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管理系统完成对本市申请人申报资格审核。
(三)选拔笔试
笔试由嘉兴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企业管理、单位内控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拔面试
参加面试总人数按不低于录取人数的1:1.5的比例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正式录取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排名,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告,同时书面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 培养周期
嘉兴市高端会计人才班培养周期为三周年(2021—2024年),每年安排2次集中学习,每次7—8天。培训班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承办。首次集中学习预计于2021年10月开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 培训费用
嘉兴市高端会计人才班的培训经费由市会计学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其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学员在学习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注册会计师学员的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
2021年6月23日
嘉兴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