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动态

海宁市:“三聚焦”加强财政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 09:32  |  点击数:

2020年,海宁市财政局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全面系统推动改革,开源节流抓好收支,提质增效强化管理,为推动海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聚焦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深度统筹调配政府资金、资产、资源,修订34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力破解利益部门化、政策碎片化、资金分散化问题。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全市节庆展会论坛、“三公”经费、部门宣传费等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部门预算基数限制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按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公开程度和集中程度达到100%。

二是聚焦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加强预算执行和库款管理。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立常态化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机制,严格审核关联账户资金划拨业务,建立支出进度预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动态监控库款流量,统筹调度国库资金,有效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跟踪关注专项债券项目推进情况,落实财政部门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上线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实现招投标工作全程留痕。率先修订《招投标存款评分指标与评分规则》,从制度层面切实保障资金存放安全。

三是聚焦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升级审核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创新引入“第三方”审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门代表、乡镇代表、中介机构和审计部门组成“第三方审查团”。逐步试点推进,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开展综合绩效评价,从镇(街道)政府履职情况入手,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债务管理和效益管理等5大类96个分级指标的评价体系,有效提升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及资金绩效。强化评价结果多方应用,根据评价结果提炼总结决策建议,为市政府政策决策提供参考。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