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嘉兴市财政局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嘉兴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 16:11  |  点击数: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嘉兴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度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同时在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嘉兴财政地税网上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邮编:314000;电话:82073925)。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提能增效优服务。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积极领导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关于市局公文主动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位。截至2013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我局积极建设畅通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实完善财税外网法规库,使涉财服务对象、纳税人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最新财税政策、法规。加强与中国嘉兴网的合作共建。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财税动态信息160多条。二是做好公开信息维护更新。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更新,编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纸质文本3000册赠送全市各公开办事场所。及时更新嘉兴财政地税网及“中国嘉兴”网站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参与互动栏目共建。在主动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内容的基础上,对因局领导、处室及所属单位职能调整的,及时修改、更新有关条目,公开了各处室的管理职能和变动方面的信息,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及联系沟通。主动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内容。公开办事流程及相关信息。通过设置“办事指南”等专栏,使服务对象、纳税人能及时了解办事程序的调整和变化。三是提升财税宣传质效。在中国财经报、中国税务报、浙江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刊播财税新闻195篇,并受到财政部网站、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浙江在线等网络媒体的广泛转载,扩大了宣传影响力。在《南湖晚报》开设“以事说税”专栏,以讲述纳税人身边的涉税故事的形式,通俗准确地诠释税收政策,第一季“小嘉的办税滋味”已全部完成。在嘉兴电视台开设“同心汇聚•和谐财税”电视特别访谈节目,以纳税人(服务对象)与财税领导干部平等交流的形式宣传财政政策及理念。开通嘉兴财税手机报和财税通短信平台,覆盖市本级纳税人。开展“传承红船中国梦汇聚税收正能量”税收宣传月活动。访红船,谈梦想。组织纳税人代表和税务干部代表走访南湖红船、中国财税博物馆、杭州西湖分局办税服务厅等,畅谈30年来税收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历程和梦想。促遵从,倡诚信。围绕嘉兴出台的全省首个税收保障办法宣传“诚信纳税”理念,组织分局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和“纳税人之家”各项活动。说税事,开专栏。在报纸、电视台开设“以事说税”等宣传专栏,制作播放“同心汇聚税收因子”、“阿亮的税收情缘”税收宣传动漫短片,以“诚信纳税”、“三十年来纳税服务的变迁”等为主题组织访谈。活动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第22个税收宣传月优秀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本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条。严格按《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进行操作,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会签制度,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01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帮助服务对象、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