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嘉兴市地方税收工作的省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指定的各项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订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征管的规定、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办理地方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的稽查。按照省地税局要求,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7、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收工作的调查研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9、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计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要求,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增长动力,支持创新驱动,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征管机制,促进财税收入可持续增长,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民生事业科学发展,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税管理绩效,加强风险防控,打造清正廉洁高效财税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完成省局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根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我市2014年地方税收收入比2013年实绩数增长6%。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兴市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的预算。
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4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996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968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支出预算按照“人员支出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可能”的原则安排,共安排支出预算9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04万元,项目支出6583.96万元。
(三)支出预算明细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865.6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583.96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7.97万元,主要用于各本局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0.4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6.9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政府专项资金补助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收入。
2、基本支出:指部门(单位)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