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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0日 16:10  |  点击数:

嘉兴市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嘉委〔2013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市级部门项目预算编制推行绩效目标同步管理,现就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绩效目标的申报范围

凡纳入年初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支出项目和年度内调整(追加)项目,向财政申请项目资金时都必须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2015年度预算项目具体申报范围:申请财政资金规模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支出。

二、绩效目标管理职责分工

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市级部门(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实施。

(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管理。包括制定绩效目标申报工作规范,指导和监督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绩效目标,选择重大民生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的评审和跟踪检查、绩效评价等。

(二)主管部门是本系统项目支出绩效的管理主体,负责本系统绩效目标申报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并负责审核和汇总报送工作;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的实施和完成;按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牵头实施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单位是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修正调整等工作;组织实施和完成预算绩效目标;按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预算绩效目标编制

(一)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时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报送。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部门,区分市基本建设支出、修缮维护支出等七大类项目支出类别,依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用途等,会同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共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主要内容。

     包括:预期产出,是指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等;预期效果,是指预期产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发展影响等;单位产品或单次服务的成本;服务对象或受益人等满意程度。

(三)绩效目标的编制要求。

1.客观且可测量。客观且可测量是预算绩效目标的根本属性,预算绩效目标不能是模棱两可的,必须客观确凿。绩效指标必须是可测量,可以明确判定达标与否,不能是估计或主观臆断。

2.细化量化。细化量化是预算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的具体体现,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单位产品和单位服务成本等方面对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进行细化分解,将复合、笼统的总目标分解为若干个细化、具体的简单子目标。并尽可能用定量形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

3.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有理有据及可行。

4.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计划数及发展目标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四)制订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标识,绩效目标的子目标对应一条或多条绩效指标。绩效指标的制订应以目标、指标的完全对应相关为重点,尽可能完整充分地标识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做到凸显重点、量化可比、合理可行及经济适用。

绩效指标可分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定量指标是通过对数据进行计算分析,以数量反映评价结果的情况;定性指标是指无法通过数量分析计算分析评价结果,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定性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在编制项目绩效指标时,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五)确定绩效标准值及评分标准。制订的绩效指标应当同时反映标准值,且逐一对应相关。标准值分为历史标准、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经验标准。通常用相对值和绝对值表示。根据绩效标准值,确定该指标在绩效评价中的评分标准。

绩效目标应完整反映绩效目标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标准及评价标准。

四、预算绩效目标审核

(一)主管部门审核。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完成后,主管部门应组织工作组或专家组,采取一定的方式对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二)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各业处室分别对归口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财政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审。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民生项目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实施第三方评审制度,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中介机构及社会相关人士进行绩效目标评审,提高审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公信度。

(四)审核的主要内容:

1.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设立是否符合预算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是否与可行性论证材料等相符合;

2.绩效目标是否已细化量化;

3.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是否存在过高或过低;

4.绩效目标是否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5.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和保障性;

6.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情况。

(五)审核的流程:

1.绩效目标的“一上”审核。“一上”环节审核的重点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即绩效目标与事业发展规划的相符性、细化量化程度等。审核意见在部门预算“一下”时反馈预算单位,要求预算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一下”预算控制数,结合绩效目标“一上”审核反馈意见,在部门预算“二上”编制前进行相应调整。

2.绩效目标“二上”审核。“二上”环节审核的重点是绩效目标编制的合理性、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的匹配性等,并评判预期绩效水平的高低。

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进行调整优化,并在“二下”批复前将修订完善结果反馈财政部门。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于预期低绩效或无绩效的,不予安排财政资金。

    五、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

    确定的绩效目标,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预算单位执行。

批复的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核、报批。

            

 

附件1:嘉兴市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