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嘉兴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度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组成。
本报告同时在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嘉兴财政地税网上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邮编:314000;电话:8203103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提能增效优服务。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关于市局公文主动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位。截至2014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作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工作开展顺利。
二、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4年我局责任清单公布了市财政局部门职责17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9项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9条,并公布了市地税局部门职责8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7条和公共服务事项9项;2014年我局权力清单公布了市财政局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清单35项和审核转报事项5项,并公布了市地税局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清单138项和审核转报事项2项。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我局积极建设畅通多种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实完善财税外网法规库,使涉财服务对象、纳税人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最新财税政策、法规。加强与中国嘉兴网的合作共建。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1条,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70多条。二是做好公开信息维护更新。及时更新嘉兴财政地税网及“中国嘉兴”网站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参与互动栏目共建。在主动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内容的基础上,对因局领导、处室及所属单位职能调整的,及时修改、更新有关条目,公开了各处室的管理职能和变动方面的信息,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及联系沟通。主动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内容。公开办事流程及相关信息。通过设置“办事指南”等专栏,使服务对象、纳税人能及时了解办事程序的调整和变化。三是提升财税宣传质效。在《中国税务报》、《今日早报》、《嘉兴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刊播财税新闻217篇,扩大了宣传影响力。举办嘉兴市地税公益创意大赛,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向全市社会各界征集作品1300件,生动形象地宣传地税政策。围绕“倾情服务•非常满意”主题服务宣传活动,办好“小嘉哥的办税滋味”以事说税专栏。深化“最美”宣传,通过浙江经视阳光行动、道德讲堂等载体宣传了“税务百度”沈霞芳等先进人物形象。开展“地税微心愿”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分别向辖区内纳税人征集“微心愿”,并通过实地走访,帮助纳税人实现“微心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条。严格按《嘉兴市财政局地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进行操作,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会签制度,均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进行答复。我局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存在信息发布总量不够多、部分信息发布有时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财税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流程,健全财税信息公开工作细则,完善财税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真正使财税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帮助服务对象、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财税自身改革,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