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嘉委发〔2013〕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暨五型机关创建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级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范围
2016年度市级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2016年度嘉兴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部门自评。2016年11月底前,市级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附上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送市绩效办。
说明材料主要包括: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有关数字口径的解释或说明;相关佐证材料目录及内容;其他需要补充或说明的内容等。
市级部门(单位)报送的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及相应的基础数据统计表,是工作考核的主要基础数据信息材料。
市级各部门(单位)对自评情况及相关说明材料、数据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绩效办将根据需要组织自评情况质量重点检查或抽查。
(二)综合考核。市绩效办对市级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数据信息、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结合日常管理中掌握的实际情况和必要的核实调查进行综合评分,于2017年1月份确定考核结果。
四、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纳入市级部门(单位)201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有关工作考核结果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考核结果优秀的市级部门(单位)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
附件:嘉兴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
表(2016年度)
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嘉兴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6年度)
|
|||||
部门:
|
|
|
年 月 日
|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自评分数
|
考评分数
|
|
一、基础工作
|
23
|
(截至2016年底基础工作情况)
|
|
|
|
(一)领导重视(6)
|
2
|
1.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的,得1分;明确绩效管理工作分管领导的,得1分。
|
|
|
|
2
|
2.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计划的,得1分;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1分。
|
|
|
||
2
|
3.部门主要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的,每次1分;部门其他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的,每次0.5分。本项最多2分。
|
|
|
||
(二)职能明确(5)
|
2
|
4.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牵头处室,职责分工明确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2
|
5.有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在人员变动时及时申报的,得2分。
|
|
|
||
1
|
6.对部门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指导和检查的,得1分,未指导和检查不得分。
|
|
|
||
(三)制度建设(4)
|
1
|
7.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的,得1分。
|
|
|
|
3
|
8.制定指导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办法、操作细则或明确内部操作流程的,每个1分。本项最多3分。
|
|
|
||
(四)培训学习(4)
|
2
|
9.参加绩效办或有关部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会议的,每次1分。本项最多2分。
|
|
|
|
2
|
10.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或学习的,得2分。
|
|
|
||
(三)材料报送(4)
|
2
|
11.考核材料报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得2分。
|
|
|
|
2
|
12.考核材料形式规范,内容完整,有清晰目录,佐证材料齐全的,得2分。
|
|
|
||
二、绩效目标管理
|
25
|
(2016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
|
|
|
(一)时间要求(3)
|
3
|
1.按规定时间申报绩效目标及相关内容的,得3分,逾期报送酌情扣分。
|
|
|
|
(二)质量控制(9)
|
3
|
2.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2
|
3.绩效目标设定符合项目特点的,得1分;绩效目标描述清晰明确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4
|
4.绩效指标设定符合基本要求的,得1分;绩效指标值量化、有明确标准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三)管理规模(8)
|
8
|
5.绩效目标管理规模,得分=(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部门项目支出金额)×8。
|
|
|
|
(四)管理模式(5)
|
3
|
6.填报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得2分;绩效目标填报符合要求的,得1分。
|
|
|
|
2
|
7.选择所属预算单位填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得1分;绩效目标填报符合要求的,得1分。
|
|
|
||
三、绩效监控管理
|
12
|
(2016年度实施当年绩效监控情况)
|
|
|
|
(一)管理规模(5)
|
8
|
1.绩效监控管理规模,得分=(纳入绩效监控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部门项目支出金额)×4+(纳入绩效监控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