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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级2017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2日 08:59  |  点击数:

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嘉委〔201342号)、《嘉兴市预算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146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深化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新《预算法》把“讲求绩效”作为各级财政预算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市级各部门(单位)作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理念,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业务沟通和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通过绩效评价手段来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和效益,强化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提高使用绩效,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预算绩效评价范围

2017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继续遵循“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原则,采取财政部门重点评价、部门(单位)一般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时期为2016年度,评价主要范围为:

(一)市级各部门(单位)必须对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全覆盖。

(二)财政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各界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确定7项目作为2017年度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见附件1)。

(三)确定82个项目作为201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重点自评项目(见附件2)。

(四)继续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上,评价模式将逐步拓展至部门整体支出领域,今年确定3个部门进行试点(见附件3)。

(五)根据市政府《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3130号)、《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嘉预绩〔20151号)的要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开展政府专项资金整体绩效自评(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的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处室,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评价项目的工作计划。落实职责分工,确定工作班子和业务骨干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一方面要做好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另一方面,要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开展项目评价,并组织开展评价情况监督指导和评价报告质量审核评估。市级政府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要布置落实并指导督促各资金使用责任单位开展具体项目的绩效评价,做好各单位评价质量的集中会审和综合分析,完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二)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1.部门(单位)自评工作对50万以下的自评项目可不设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和内容适度简化、突出重点(见附件5);对50万以上(含)的自评项目,评价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见附件6),部门可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指标基础上增加突出行业特点、单位特点和项目特征的个性评价指标,提高评价指标与项目绩效目标的相关性,增强评价指标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全面性。

2.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的评价由各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特点,科学制定专门的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组织力量抓好实施工作。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试点工作,由试点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工作项目,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置评价指标,在做好具体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整体评价。

4.各部门(单位)要精心组织项目评价实施,广泛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客观反映项目绩效。

5.认真撰写评价报告。50万以上(含)的自评项目报告要按统一格式和要求撰写,完整、清晰、具体地反映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及绩效情况(见附件7)。

6.纳入财政综合业务平台绩效评价模块的项目,应在财政综合业务系统的绩效评价模块完成绩效自评相关内容的填报。

(三)及时规范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各部门(单位)应组织学习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价的政策制度和相关业务知识,抓紧部署落实相关评价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开展本本部门、本系统自评报告质量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

各主管部门于2017830日前将本部门重点自评项目和市级政府专项资金评价报告(一式二份)、评价报告电子稿及相关评价资料分别报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和归口管理业务处室;纳入财政综合业务系统绩效评价模块管理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在该模块按时完成审核。

(四)扎实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各部门(单位)要将绩效评价工作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内控体系建设和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手段和依据。通过绩效评价反映的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查找补足工作短板,提高部门履职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开展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评审和工作情况通报。

 

附件:1.2017年度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计划表

      2.201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重点自评项目计划表

      3.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表

4.2017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表

5.嘉兴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0万元以

下项目范本)

6.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7.嘉兴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50万元以

上(含)项目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