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ZJFC12-2018-0010
嘉兴市财政局公告
公告〔2018〕1号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8〕20号)要求,嘉兴市财政局对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失效或废止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2日
主动公开
ZJFC12-2018-0010
嘉兴市财政局公告
公告〔2018〕1号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8〕20号)要求,嘉兴市财政局对201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失效或废止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