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市本级电子商务补助政策,做好资金保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精神,会同市商务局研究出台市本级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列入市级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保障。2015年,市本级出台《关于印发〈嘉兴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资金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嘉商务联发〔2015〕20号),2016、2017、2018年度市级电子商务补助资金分别为844.33万元、583.8万元、587.93万元。2019年,会同市商务局加强调研,对原有的电子商务政策进行修订,出台了《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嘉商务联发〔2019〕8号)。
二、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资金。会同市商务局做好2018-2020年省级电子商务创新试点创建申报工作,目前已争取省级资金1600万元,三年计划争取省级资金2400万元。会同市商务局联合出台做好试点项目的培育及试点资金的分配、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联合印发《嘉兴市省级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补助办法》。
三、支持发展跨境电商。2020年,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稳企业工作,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新增自持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政策。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站开拓跨境业务,给予推广费用30%以内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