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建设清廉嘉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管理,坚决防止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部门“小金库”专项检查的通知》(嘉财监督〔2020〕58号)文件精神,市级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通过市级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自查,与市财政局以举报投诉事项为主进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检查渠道多样化,检查范围全覆盖。检查内容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及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小金库”专项检查,全市共72个市级部门及166个下属单位开展自查并上报相关材料,并在门户网站、公告栏和本部门内部及下属单位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公开率100%,自查情况整体较好,未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市财政局亦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部门和单位材料上报不及时。仍存在个别部门和单位公文流转不及时、材料上报不主动、分次上报的材料一次性上报、需要多次催报等情况。
(二)个别部门和单位思想不够重视。仍存在个别部门和单位在上交的自查报告中未见详尽的检查方案、责任分工、工作成效等,个别部门和单位上报的材料未盖公章。
三、问题整改及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议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以张兵书记提出的“两问”大讨论为契机,把思想观念转化为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入推动“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二)健全“小金库”常态化治理机制。建议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知情人士提供有效线索,并做好举报的受理、登记、查处督办等工作 ,使“小金库”治理工作常态化。
(三)深入推进清廉嘉兴建设。建议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治“小金库”知识宣传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暴光典型案例,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共同参与“小金库”治理工作,推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为清廉嘉兴建设提供保障。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