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海盐县获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项目,将利用2年时间,建立健全覆盖“七有两保障”九大领域高水平、全覆盖、均等化的标准体系。
一是以改革试点引领实践。2015年被列为全省唯一一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点县后,在基本民生服务、公共事业服务等领域大力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并于2017年发布全省首份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涵盖公共教育等8个方面共117个服务项目。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加大试点工作资金保障力度, 试点期间累计投入25.70亿元,成功获得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等荣誉。
二是以配优资源增强供给。持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在教育方面,先后投入10.6亿元加强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成功承办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会,顺利通过全国首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在医疗保障方面,组建2个医共体,“健康浙江”考核列全省第一。在文化方面,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连续6年列全省前10,获评全省农村文化礼堂示范县。在社会保障方面,构建完善“大救助”体系,2019年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8243万元。
三是以打破壁垒提升水平。进一步打破城乡“壁垒”,实施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建设5个升级版美丽乡村,新建(提升)美丽乡村精品线2条。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旱厕、露天粪坑等基本消除,获评全省农村公厕改造考核优秀县。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农村公路改造提升51.3公里,改造危桥29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出台新一轮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村级抱团项目3个,实现经常性收入100万元以上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