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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嘉兴市2020年度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3日 14:29  |  点击数:

市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律法规,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落实2019年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35号)、《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嘉财预〔2020〕143号)和《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嘉财监督〔2020〕148号)的要求,市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2020年市级政府及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先定细则、准时公开、及时检查”原则,市财政局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规范预算公开操作和流程。今年预算公开工作由于疫情影响,时间比较紧,但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2020年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统一、规范,市级政府和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良好。

(一)检查方式方法

本次检查由2个检查小组,于2020年6月1日至10日,通过在线检查的方式,对市本级政府预算和71家应公开部门(单位)在公开及时性、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公开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二)预算公开情况

1.预算公开数量。202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71家部门(单位)预算已全部公开,公开率100%。不予公开的涉密单位有2家:市国安局和市人防办。

2.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方式。市本级政府预算和市本级71家部门(单位)预算都在市人大和市财政批复后20日内进行及时公开,且都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的“政务公开—公共财政—部门预决算”栏目进行了信息公开。

3.内容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市本级71家部门(单位)公开说明及部门预算表格(01表-09表)全部公开;细化程度也均按规定细化到款、项,预算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均区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细化说明了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对“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说明。对其他重要事情说明也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了说明。

4.整改落实方面。所有部门在预算公开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都能做到即整即改,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公开格式不够规范。没有按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提供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有: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预算公开栏目错误。市委政法委未按文件规定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的“政务公开—公共财政—部门预决算”栏目进行信息公开。

(三)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市教育局“三公”经费公开未严格按照文件模板公开。

以上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单位)都已按规定进行整改。

三、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财政部、省财政厅每年将对各地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且公布排名,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认真细致抓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以方便公众查询为目的,规范、统一信息公开文字、数据、表格等内容,争取我市在上级检查中取得较好的排名。

(二)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一些问题,如缺少目录、内容不规范等情况,积极整改,切实提高预算公开质量。

(三)加强监督,提高质量。市财政局将针对检查中发现市级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中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做好培训和辅导,不断提高预决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嘉兴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