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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创建“四张网”水利绩效管理机制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1日 13:30  |  点击数:

【编者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坚持绩效导向,狠抓项目实施、优化管理方式、加强资金监管,取得较好成效。前期,财政部、水利部通报表彰,我省获得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绩效全国第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全省各地也涌现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现择优予以刊录,供学习借鉴。


       近年来,海宁市财政局在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坚持以资金绩效管理为核心,创建“四张网”绩效管理机制,提高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在水利项目中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海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

       完善体系,搭好绩效管理“制度网”

       先后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宁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2019—2021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以中央财政水利资金建设项目为重点,在历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中,明确预期产出指标、绩效目标指标及预期实现效益指标,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资金分配有依据、绩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新模式。

       全程监控,织好资金监督“控制网”

       出台《海宁市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将实施主体与监督主体协调统一,实现绩效监控系统信息共享。首先完善监管流程,实施全过程监管制度,采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细化明确绩效监控职责分工,定期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运行。其次狠抓任务落实、实时动态监控,在河道综合整治等项目中,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将项目绩效目标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强化应用,打好资金分配“效益网”

       一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印发《海宁市重大政策决策绩效评价办法》,建立评价反馈和整改制度,使评价结果能切实推进单位相关工作。

       二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在水利投资计划和建设管理的绩效评价中均实行量化的百分制,并细化到每一分的评分依据,以此为依据结合因素法确定财政资金下达比例,进一步发挥资金的导向作用。

       三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优化资金管理方式。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分析,适时改变资金拨付方式,对绩效好的项目,提前预拨付,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

       因地制宜,建好资金评价 “特色网”

       一是制定符合水利特点管理办法。先后出台《海宁市水利投资计划和建设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海宁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水利管理文件,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

       二是坚定安全第一目标。将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廉洁安全的项目绩效评价采用一票否决制,实现安全“零事故”、廉政“零风险”。

       三是创新项目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重点水利工程“全过程管理咨询”,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并聘请工程所在镇、村的老党员、老同志为义务监督员,对工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推行第三方强制性检测和质量飞检,确保项目达到预定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