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丽水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画好“山水画”、念好“山字经”,不断深化支持“千万工程”,聚焦村居品质提升、乡村活力激发、乡村人口集聚、生态转化推进等目标主攻发力,积极统筹财政资金,突出差异化和多元化支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95.74亿元、争取社会资本投入15.48亿元,在浙西南这块红色热土上绘就出一幅幅“千万工程”的美丽画卷,为革命老区群众营造了更加美好幸福的乡村环境。
纵深打造“花园乡村” 构建村居品质新格局
丽水“花园乡村”建设是新时代丽水“千万工程”的升级版。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资金逾22亿元,对建筑风貌、公共节点、配套设施、花园庭院、民宿、田园等开展“绣花”式“微改造”,推进公共服务等核心功能标准化建设,助力推动村庄有机更新。统筹安排“花园乡村”示范创建奖补资金5000万元,支持创建提升示范村,与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等有机结合,做到点线精致、面上成景。目前,全市累计创建“花园乡村”413个、精品“花园乡村”100个、花园田园392个、花园庭院3.43万户,初步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10条,储备一批“双招双引”项目,吸引资金、人才、项目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撬动乡村“二次开发”。
潜心建设“丽水山居” 激发品牌赋能新业态
“丽水山居”作为全国首个地级市民宿区域公共品牌,是丽水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5亿元,用于房屋建设补助、星级评定奖励、民宿保险保障、首席专家助力、民宿人才激励等,不断扩大“丽水山居”的集聚和经济效应。加大对品牌宣传推广、从业人员培育、乡村旅游线路设计、农产品转化等方面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通过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优化民宿全产业链发展。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累计激励“丽水山居”综合体70家、精品民宿196家,成功申报省级等级以上民宿117家,实现“丽水山居”多样化、品质化发展。2022年,全市民宿产业带动本地农民就业1.4万人,增加农民收入4.6亿元。
全力推进“大搬快聚” 激活山区发展新动能
2019年,丽水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异地搬迁县域实践模式,帮助16万群众下山脱贫。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搬、建、聚”,不断完善资金保障机制。量身定制多元搬迁补助政策,细化设置整村搬迁、零星搬迁、复垦以及腾空、拆除补助,让农户享受最优搬迁政策。全力保障安置小区建设,为搬迁农民争取金融普惠性贷款31.24亿元。保障后续公共服务政策,支持幸福社区示范创建、完善搬迁农民就业统筹、加大安置农民素质提升。截至2022年,累计安排搬迁补助资金31.2亿元,累计完成搬迁13.66万人,建成安置小区41个,在建29个,创成幸福小区37个,累计培训37682人次,就业24110人,真正让群众可安心留下、能舒心住下、有信心过好。
推动实现“水生态价值” 丰富两山转化新内涵
加强治水护水财政保障,助力写好“水经注”,做活“水文章”。2019年以来,通过争取政府债券、统筹地方财力,累计安排水利建设资金超80亿元,推进绿色生态能源不断释放,支持创成国际绿色水电示范区、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6个、建设省级美丽河湖50条等。积极支持延伸水产业链条,助力谋划水源工程、水旅融合、优质水产品开发、水产养殖等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83个,概算总投资739亿元。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6280万元,支持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水价值转化,丽水市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被列为2021年度全省地方水利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