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介绍 > 机构设置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文章来源:嘉兴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14:46  |  点击数:

部门名称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负责人 潘春华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改革工作,研究流域、湿地、森林、垃圾处理等生态补偿机制。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财政保障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协调与物资保障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