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聚焦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构建嘉兴市“135N”产业体系新格局,组建设立浙嘉产装高端装备股权投资(嘉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端装备基金)。现面向全国优秀机构,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端装备基金简介
高端装备基金目标总规模50亿元,由浙江省产业基金和嘉兴市共同出资设立,注册于嘉兴市,管理人为嘉兴长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基金采用“直投+子基金”的运作模式,原则上80%左右投向直投项目(含定向基金),20%左右投向子基金。
高端装备基金主要围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机器人与数控机床产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产业、智能电气、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领域进行投资。
二、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设立规模及出资比例
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高端装备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原则上不高于2亿元人民币且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30%。
(二)注册地
子基金应注册在浙江省内并在嘉兴市设有常驻办公点,建议注册在嘉兴市内。
(三)政策目标
1.地域投资指标
在子基金投资期内,投向浙江省内的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高端装备基金对子基金实缴金额的2倍,其中投向嘉兴市内的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高端装备基金对子基金实缴金额的1倍。
2.投资领域指标
高端装备基金重点支持产业链子基金,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构建链群协同机制,实现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子基金不低于认缴金额的【60%】投向以下行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节能环保与新能源装备、智能电气、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等领域。
三、申报资质要求
(一)注册资本
子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资本。
(二)出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在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子基金目标认缴总规模的1%。
(三)管理机制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有完善的行业研究、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配备
子基金管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五)管理规模及成功案例
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核心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成功退出案例,其中1个须为高端装备相关领域。
(六)募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申请新设子基金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的30%资金(不含申请高端装备基金出资部分),建议链主企业(2022年营收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出资不低于10%,同时建议获得嘉兴地方政府主体出资,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高端装备基金采用增资方式投资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提供子基金现有全体出资人同意申请高端装备基金出资且以平价增资及同意高端装备基金享有子基金已投资项目收益(如有)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四、申请方式
(一)资格自评
申报机构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二)获取申报指南
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可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件至邮箱changtouth@163.com,接收到上述材料后,《浙嘉产装高端装备股权投资(嘉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一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节假日除外)通过邮件回复。
(三)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邮件与U盘)。
1.纸质材料: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邮件),应包含:
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
(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
(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4.所有申报信息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纸质材料需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5.申报机构须于2023年12月4日17:30前完成申报材料寄达(纸质材料一式伍份,电子材料(U盘)一份)和电子材料邮件发送(可编辑文档)。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西路55号嘉兴市财政局9楼903室,收件人:陆佳叶,联系电话:0573-82230177。
电子材料邮件发送地址:changtouth@163.com
未按规定的形式和数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逾期递交不予受理,材料递交后不接受补充或更改。申报日期以邮寄收到时间为准。
6.本遴选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根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遴选程序择优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嘉兴长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