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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尹学群: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现浙江财政新担当新作为

文章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10:24  |  点击数: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尹学群提交了关于以家庭为单位重塑财税政策体系助力共同富裕等多份建议。“两会”期间,《新理财》杂志就财政相关问题采访了尹学群厅长。

《新理财》:尹厅长,您好,您如何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财政方面的内容?

尹学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文风实、措施准、干货多,是一个坚定捍卫核心、广泛凝聚人心、大力提振信心、通篇温暖民心的好报告。我感受最深刻的是,报告中财政分量特别重、政策力度特别大、成效特别明显。一是过去五年“超常发力”,为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五年累计减税5.4万亿元、降费2.8万亿元,年均新增市场主体1100万户。二是新的一年“持续加力”,有的方面力度甚至比往年更大。赤字率3%,比2022年提高0.2个百分点;赤字规模3.8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5100亿元;专项债券规模3.8万亿元,比2022年增加1500亿元。各项指标既实事求是,又积极进取,必将有力地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助力经济整体好转。

《新理财》:在实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奋进年行动中,浙江省是如何完善促富型现代财税体制和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促进分配更好兼顾效率与公平的。

尹学群: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浙江省的光荣使命。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浙江省财政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以走在前列的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中央和浙江省委各项决策部署,锚定目标、厘清跑道,边研究、边探索、边实践,加快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努力为全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探路。

浙江省财政厅成立实体化专班,集全厅、全系统之力全力推进共同富裕重大改革。一方面,对照财政部《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特别是改革授权事项,逐条逐项研究提出深化细化的具体措施,形成33个子任务,以清单式、项目化推进实施。比如,制定“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率先构建系统化、集成化的“钱随人走”“1+X+N”政策体系,并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开展试点。另一方面,借助省部协同研究机制,开展“百名局长研百题”活动,上下联动研究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已完成促富型现代财税体制总课题和财政部确定的9个子课题研究,为完善顶层设计提供参考。

在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浙江省财政厅将促进共同富裕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在共同富裕的大场景下系统谋划推动财政改革,积极探寻有利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现代财税体制实现路径。一是坚持“高质量”。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杠杆引导撬动作用,在高质量发展基础上做大做好蛋糕。比如积极探索绿色预算,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化应用到预算管理全过程,研究绿色发展绩效指标体系,迭代升级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拓宽绿色发展通道。二是坚持“强统筹”。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为框架,研究构建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省级财政调控调节能力,夯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财力基础。三是坚持“重激励”。以山区海岛县为重点激励对象,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资金与山区海岛县收入增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等紧密挂钩,补齐区域发展短板。四是坚持“促均衡”。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健全“可上可下”、动态调整的转移支付分类分档机制,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系数在调节和均衡财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坚持“保基本”。健全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更好地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财力需要。另外,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坚持数字化改革理念,以“小切口”打造共同富裕大场景。比如,为鼓励公益捐赠事业发展,打造了“浙里捐赠”品牌,着力建设“一键捐赠”“一秒开票”“一指抵税”等场景,推动慈善捐赠全透明监管,已累计实现3441万人次捐赠,捐赠金额达102亿元,获浙江省数字社会系统最佳应用。

家庭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单元,家庭型的财税政策体系能更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家庭贫富情况,从而更公平地缩小贫富差距。为此,浙江省财政厅将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作为重大攻关课题,在实施家庭精准画像工程的基础上,对共富家庭的标准、政策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形成“1+4+4+N”的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架构,并提出了增收型、共享型、减负型、补偿型4条改革路径,谋划了“百万家庭增收计划”,形成了38项改革政策清单,计划在家庭型转移支付体系、家庭型医疗保险制度、家庭型教育、财金协同助力扩中四个方面先行突破。比如,组织实施“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利用大数据分析扩中家庭信贷需求和利率水平,模拟测算财政贴息政策和银行让利政策,预计到2025年底撬动新增信贷投入600亿元,降低扩中家庭融资成本20亿元以上。

《新理财》:在财政数字化改革中,“财政大脑”获评浙江省“最强大脑”,您能否具体谈谈这方面的内容?

尹学群:财政数字化改革具有“两多两强”的特点,即数据多、场景多,多跨性强、拓展性强。财政数字背后是“真金白银”,可信度高、质量好,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整合、分析、拓展、应用,可有效提升服务决策、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战略目标管理等能力。这些既是浙江财政推进数字化改革的优势,同时也是要把握和突破的重点。

为此,在“一平台、四系统”的顶层设计下,浙江财政通过多轮迭代,构建形成了“1+5+N”的财政数字化改革系统架构:“1”是“财政大脑”,即财政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支撑;“5”是5大核心应用体系;“N”是在核心应用体系下不断丰富、拓展的各项核心应用。

为了建成“财政大脑”,浙江财政加强顶层设计,组织编制《财政管理领域“大脑”建设方案》,明确了“财政大脑”建设的目标、架构、任务和时间安排等。目前,浙江财政已基本建成“财政大脑”驾驶舱及“一仓五库”(数据仓、规则库、知识库、算法库、模型库、样本库),完成10个智能模块建设,形成了财政业务的基础支撑。通过建设“一仓五库”,已归集相关部门数据158亿条,研发算法模型51个、预警规则523条,收集各类案例193个,增强了“财政大脑”的运行能力。通过开发智能模块,已自动生成预警信息766条,并及时推送给市县财政进行核实处置,将整改主体责任传导给相关市县,形成风险管理闭环。

在此基础上,浙江财政聚焦财政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突出“财政大脑”赋能,利用财政核心业务积累的数据,驱动财政全面改革,打造了5大核心应用体系。

(1)构建“大事保障”模块,将重大决策部署转化成财政的大事要事,及时感知预算安排和资金落实情况,追踪大事项目的落地情况并适时开展绩效评估,为大事要事精准落地提供战略决策支撑。

(2)构建“运行效能”模块,运用大数据深入分析财税运行特点及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探寻规律,为确定经济目标、实施宏观政策、制定收支计划、安排财政预算提供参考。

(3)构建“风险防控”模块,对地方政府债务、“三保”、社保、乡镇财政管理等财政运行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并及时进行反馈处置,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4)构建“财政监管”模块,全面反映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和使用绩效,及时感知资金资产管理、财会监督、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在中前端就发现并纠正问题。

(5)构建“服务社会”模块,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用户导向,迭代升级优势项目,开发打造新场景、新应用,为企业、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财政服务。

《新理财》: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请问财政该如何打好加力提效的政策组合拳和工作组合拳?

尹学群: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浙江省委高规格召开“新春第一会”,全面部署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和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为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锚定了跑道。全省财政部门将准确把握三个“一号工程”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集中精力、集聚资源、集成政策,以三个“十大行动”强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努力打造重大标志性成果。

(1)以“一号发展工程”为牵引,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十大行动,当好发展的“强引擎”。一是开展财政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二是开展助推数据新要素激活行动。三是开展产业基金引领带动行动。四是开展首位战略首位保障行动。五是开展重大科创平台保障机制完善行动。六是开展财政助推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七是开展科技教育人才强省建设一体推进行动。八是开展优化文化投入强保障行动。九是开展文化资源统筹提效能行动。十是开展文化管理机制创新优绩效行动。

(2)以“一号改革工程”为牵引,深入实施改革攻坚十大行动,当好改革的“突击手”。一是开展财税惠企政策体系迭代行动。二是开展财政兑付机制优化行动。三是开展财政政策公平性审查改革行动。四是开展财政支持企业方式创新行动。五是开展财会监督机制创新升级行动。六是开展促富型财政体制优化行动。七是开展集中财力办大事体系迭代行动。八是开展“家”系列财税政策体系构建行动。九是开展百万家庭奔富攻坚行动。十是开展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财政保障机制改革行动。

(3)以“一号开放工程”为牵引,深入实施开放提升十大行动,当好开放的“助推器”。一是开展超常规激励内外资招引行动。二是开展支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三是开展支持企业海外资源配置行动。四是开展支持省外投资拓展行动。五是开展支持长三角一体化推进行动。六是开展促进双循环物流能力提升行动。七是开展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建设行动。八是开展支持产业链保链稳链行动。九是开展支持贸易风险防范行动。十是开展省域财政开放政策平衡行动。

《新理财》:浙江省的生态保护进阶“新阶段”,浙江省是如何构建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

尹学群:浙江省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萌发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是浙江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浙江财政支持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的集成化政策体系,该做法被财政部评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发展的生动案例”一等奖。

一是构建政策体系。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是依据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根据林、水、气、湿地、节能降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等各个领域的不同特点建立的,包括了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财政奖惩、出境水水质财政奖惩、森林质量财政奖惩、湿地生态补偿、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在内的11项政策,基本实现了生态保护领域财政政策的全覆盖,初步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政策层次更加分明、功能更加完善、导向更加鲜明。

二是精准分类施策。浙江省“七山一水两分田”,各地功能定位和生态布局差异很大。为此,浙江财政因地制宜,加强顶层设计,在研究实施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时,对不同特点的地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的生态环境质量财政奖惩制度,构建与主体功能区布局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体系。例如,对非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与出境水水质、森林质量和空气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对特别生态功能区则实行奖惩标准更高的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政策效果,体现科学分类、精准施策的政策导向。

三是运用客观指标。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涉及的11项政策,共采用了交接断面水质类别、森林覆盖率、PM2.5等30多项指标,指标数据真实、稳定、客观,从制度设计上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确保了数据的可得性、客观性,彰显了政策兑现的公正性、公平性。例如,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分配与“绿色指数”挂钩,该指数由出境断面水质类别占比、森林覆盖率、PM2.5浓度等3项客观指标加权形成,“绿色指数”越高,得到的补助资金也越多。

四是激励约束并举。财政政策除了直接的资金补助之外,更大的作用在于通过政策的引导,激发各地内生动力,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为此,我们坚持有奖有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将财政奖罚与地方政府努力程度相挂钩,奖励和扣罚均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政策引导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强责任,迭代升级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完善基于低碳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强化正向引领与反向倒逼,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描绘好新时代的“富春山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