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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17:31  |  点击数:

报名流程图:

1.网上报名、缴费、信息登记和信息变更的具体时间?

答:1.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8:00。

       2.信息采集时间:7月9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和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错过上述报名和缴费时间的,将无法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渠道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须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得修改原报名信息。

3.报名之前必须要做什么?

答:在浙江首次报名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1)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2)登录以下网站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浙江非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3)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完成个人账号注册。

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完成以下工作:(1)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完成个人账号注册;(2)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在报名开始前,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点击“信息变更”栏目进行变更。

4.如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所有考生应据实填报个人的会计信息,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中级资格考试的资历条件、年限如何计算?

答:在职在岗的人员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6.上传报名照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在浙江会计之家完成的“信息登记”、“信息变更”中上传的照片作为考试的准考证照片,也作为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照片。请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缴费成功后,报名照片(即证书照片)一律不得变更。

报名照片的要求为: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图片清晰。报考人员需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如何变更考试地点?

答:请先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首页——点击首页的“信息变更”栏目——进入“工作单位信息”一栏:

(1)如考生想要将考试地点变更至现在的工作单位地点,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从业状态选择:“从事会计岗位工作”或“从事非会计岗位工作”,将您的现单位信息填入该栏目,结束时间选择“至今”。

(2)如考生想要将考试地点变更至现在的学校所在地,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从业状态选择:“全日制在校生”,将学校信息填入该栏目,结束时间选择“至今”。

(3)如考生想要将考试地点变更至户口所在地、身份证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请根据实际情况,在从业状态选择:“待业”或“全日制在校生”,将户口、身份证或居住证等信息填入该栏目,结束时间选择“至今”。

8.如何定义第二学士学位?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

(1)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现行文件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

(2)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二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9.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和退费;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再回到考试报名页面得到“恭喜您!报名成功”字样,方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再次登录后可在订单查询中,查看订单状态,显示为“报名成功”即可。 

(6)缴费成功后,考生信息将不能进行修改,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完全责任。 

10.考试大纲和教材如何征订? 

答: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首页“考试用书订购”栏目,订阅相关书籍。

11.网上如何支付费用? 

答: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栏目提交报名订单后,网页将自动跳转至“浙江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持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支付宝。如有问题,请拨打统一支付平台(网上支付):0571-88808880咨询。 

12.“网上支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考试报名前考生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的要求, 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2)考生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在支付前详细阅读自己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使用说明;有问题请拨打统一支付平台(网上支付):0571-88808880咨询。 

(3)考生不要使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进行网上支付操作; 

(4)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注意保护好银行卡卡号和密码,注意卡内资金安全; 

(5)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 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6)如果因为种种原因网上支付没有成功的,考生可点击报名系统中“立即付款”按钮重新支付。 

(7)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考生重新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然后在登陆之后的页面左上方考看到红色的“恭喜你!报名成功”字样,则表示报名缴费成功。如果确认已经被扣款但是没有看到“恭喜你!报名成功”字样显示,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对账,对账完毕后,缴费状态变为“支付成功”。请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8)请考生谨防代报名、代登记、虚假登记等诈骗机构,以防个人信息泄露及遭遇诈骗。考生在非官方网站报名均无效,报名数据我省考办不予承认。考生在报名期间遇到问题时,可向各市、县财政部门咨询。

13.缴费成功后,是否需要上交报名信息表?

答:考生缴费成功后,即可正常参加考试,无需上交报名信息表。

14.缴费完成后是否可以变更考试科目?

答:一旦缴费成功后,考试科目不允许增加,修改,变更。

15.如何确认网上报名成功? 

答:当考生完整录入信息并成功进行网上缴费后,此时网上报名状态显示为“恭喜你!报名成功”等字样,这表明网上报名成功。再次登录后可在订单查询或报名查询中,查看订单状态,显示为“报名完成”即报名成功。 


       附:判断报名成功的两种方式:

16.采用网上缴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发票获取方式有:

(一)短信链接:缴费成功后,申报人员可收到由【浙江公共支付】发送的短信,打开短信点击短链接跳转至“非税和票据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页面下方“发送到邮箱”或“电子票据下载”获取电子票据;

(二)“浙里办”APP:登录“浙里办”,依次点击“我的”—“我的票据”,查询到申报缴费电子票据,点击该票据,通过页面“票据图片下载”或点击更多—“发送到邮箱”获取电子票据;

(三)支付宝、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票据”公众号,点击“浙里办票”关注验证身份,查询到申报缴费电子票据,点击该票据,通过页面“票据图片下载”或点击更多—“发送到邮箱”获取电子票据。

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会计专业技术等考试考务费发票的抬头内容均为报考者个人姓名,票据上的任何信息不得进行修改。如遇发票问题可咨询:全省电子票据咨询与维护电话 0571-56583639。

17.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如何分配?

答: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场号等信息由财政部全国编场系统自动分配。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18.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相关文件要求,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考试前 10天左右开始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止。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网址: http://kzp.mof.gov.cn/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9.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考试当天须携带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本人照片、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才能正常参加考试。

20.成绩通过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证书、如何领取? 

答:( 1)纸质证书的申领时间约为当年考试成绩公布6个月后,电子证书的申领时间约为当年成绩公布3 -4 个月后。( 2)电子证书申领渠道:可直接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申领,请点击链接 http://www.zjzwfw.gov.cn/col/col1347442/index.html 

纸质证书申领渠道: 考生可届时关注浙江会计之家官网相关通知公告,根据通知,可选择快递邮寄或个人上门领取(二选一)的方式申领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