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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嘉兴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7日 19:26  |  点击数: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是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的全面启动之年。我市经济运行持续恢复,但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下降严重,财政平衡压力前所未有。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继续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面统筹财政资源,加大财政调控力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稳妥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2.02亿元,增长6.0%,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1233.89亿元;支出826.99亿元,下降0.1%,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1209.4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24.4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61亿元,增长7.9%,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431.2亿元;支出270.2亿元,增长6.2%,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补助下级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424.5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6.6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26亿元,增长7.2%(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7.9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311.48亿元;支出124.44亿元,增长8.3%,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补助下级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308.7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2.7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8.19亿元,下降32.4%,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1107.63亿元;支出885.9亿元,下降14.6%,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1069.64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37.9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1.13亿元,下降28.5%,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353.93亿元;支出282.69亿元,下降13.9%,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344.3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9.5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39亿元,下降47.7%,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204.82亿元;支出92.77亿元,下降32.8%,加上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200.1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4.6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4亿元,增长21.7%,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6.09亿元;支出2.68亿元,下降30.2%,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6.0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0.0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3亿元,增长99.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2.44亿元;支出0.68亿元,下降2.2%,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2.44亿元;收支相抵后无结转结余。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9亿元,下降61.5%,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合计0.3亿元;支出0.03亿元,下降89.9%,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支出合计0.3亿元;收支相抵后无结转结余。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结算有一个过程,在地方预算编制后,相关数据还会有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最终平衡结果待决算汇审后再作报告。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1.08亿元,增长7.5%;支出266.85亿元,增长14.9%;当年收支结余24.23亿元,滚存结余364.3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2.86亿元,增长5.0%;支出193.61亿元,增长19.1%;当年收支结余19.25亿元,滚存结余318.0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全市经省政府发行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02.06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366.98亿元,主要用于铁路、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融资债券135.08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此外,通过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4.77亿元,合计偿还到期政府债务139.85亿元。市级经省政府发行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52.9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114.9亿元,主要用于铁路、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融资债券38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此外,通过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55亿元,合计偿还到期政府债务38.55亿元。市本级经省政府发行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0.6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35.5亿元,主要用于铁路、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融资债券15.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此外,通过财力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06亿元,合计偿还到期政府债务15.16亿元。

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88.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95.2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93.57亿元),余额为1988.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95.0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93.12亿元)。市级政府债务限额为615.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2.4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3.39亿元),余额为615.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2.2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52.9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239.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5.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4.51亿元),余额为2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5.1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4.11亿元)。债务限额基本用足。

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偿债资金来源落实,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没有出现偿付风险。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符合预算法规定。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合理区间,债务风险可控。

(六)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全力以赴帮企业稳主体。围绕“8+4”经济政策体系,构建财政要素支持体系,落实落细8方面60条政策内容,全年累计兑付资金497.2亿元,以有效的财政政策供给和超常规的工作努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政策直达快享,持续推进涉企资金线上兑付,着力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全市累计兑付资金35.9亿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民营企业发展质效。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落实好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70多项具体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支持“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创新举措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取消政府采购不合理限制,扩大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达到40%以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不低于40%,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4亿元。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出台全省力度最大的再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企业最高可享受50%贷款利息减免,累计贴息超2000万元。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全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81.9亿元,增长20.6%,在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2.全力以赴抓投资扩内需。聚焦扩大有效投资,大力实施省“千项万亿”工程、市“551”计划攻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抓住消费复苏机遇,持续发力提振消费。积极争取政府债券,科学精准做好项目谋划,做深做实专项债券储备工作,有力抓住政策窗口期、机遇期,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59.1亿元,增长44.2%,创历史新高,居全省第二。持续加强项目资金保障,积极推动跨区域重大项目资金统筹机制落地,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完善消费支持政策,鼓励“首店”经济发展,重点支持夜间经济、商圈经济,促进新能源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发放消费券3.3亿元,拉动消费超100亿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助力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精准调控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21条楼市新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用足用好保交楼财政政策“工具箱”,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支持打好稳外贸攻坚战,抓住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机遇,进一步迭代更新商贸政策,落实商贸领域专项资金4.3亿元,加大对外投资、企业境外参展等方面的补助力度,全年外贸出口总额增长3.8%。

3.全力以赴深化创新驱动。聚焦智能化绿色化,加快推进智造创新强市建设,积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持续增强创新动能。全面推进制造业“两化”改造,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全市落实资金5.7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规上工业企业“两化”改造全覆盖,实施改造项目3224个,节约用能36.3万吨标煤,带动制造业投资1041亿元,成为全省第二个制造业投资破千亿的城市。聚力传统产业提速转型,围绕箱包、皮革、毛衫等传统行业,研究推出25项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举措,全市工业与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增长36.8%,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迈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新型研发机构保障资金10.4亿元,注重发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建设南湖实验室、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中电科南湖研究院等高端创新载体。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深化科创金融改革,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加快构建嘉兴市“135N”产业体系新格局,全年科技支出54.7亿元、增长18.4%。

4.全力以赴强交通促开放。千方百计谋划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资源,确保市委、市政府“大干交通、干大交通”重大部署落地落实。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完善,落实20.7亿元保障嘉兴机场、杭海城际铁路西延工程等项目全面开工,落实27.8亿元继续推进苏台高速二期、市区快速路道路网等工程建设,落实27.5亿元加快推动鱼腥脑、浙北高等级、杭申线等航道提升改造,落实39.2亿元扎实推进枫南线、通苏嘉甬、沪嘉城际等铁路项目建设。支持共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健全驻沪双招双引机制,保障2023上海·嘉兴城市推介活动顺利举行,深化金山-平湖产城融合发展区、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上海漕河泾海宁分区等合作平台建设。继续支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核心片区建设,持续完善长三角一体化跨区域财税分享体制机制,细化财税共同账管理,重点支持浙大二院嘉兴医院等项目建设。支持外资大项目加快落地,出台外资招引财政政策,按照省级政策1:1.5的力度给予配套支持,落实资金1.8亿元,有力支撑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23个项目列入省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数量列全省第一。

5.全力以赴优环境促发展。高站位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千方百计做好碧水绕城、绕镇、绕村行动的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双碳”工作。持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聚焦生态修复国家试点,成功申报蓝色海湾项目,新增获得中央环保补助资金1.3亿元。优化排污费使用管理,支持嘉兴港区建立排污权交易中心。突出抓好水生态治理修复,落实7.5亿元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扩面提质、截污纳管、河道清淤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获评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落实南湖水质提升、九水水生态修复等资金2.9亿元。扎实推进“双碳”工作,聚焦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加强城市有机更新资金保障,协调推进百花、枫杨等重点片区改造,落实土地储备资金、房屋征收资金32.5亿元,有效推动存量土地拔钉清障工作。推动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安排专项经费1亿元,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财政保障方式,确保“权、责、利”匹配对等。支持中心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未来社区、城乡风貌等专项政策统筹,制定全域推进城市未来社区建设财政政策。

6.全力以赴兜底线惠民生。持续加大民生保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倾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民生发展类支出64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推动精准就业,全面实施新时代“技能嘉兴”行动,合力打造嘉兴工匠,开展面向数字经济、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培训22.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万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困难对象群众认定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全省第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35元,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为2.5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4亿元。完善教育领域财政政策体系,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全市教育支出163.6亿元,增长3.1%,为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支出,占比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以上。落实7亿元保障双溪、庆丰等高中建设,有效解决高中段学位供需矛盾,持续保障嘉兴南湖学院、嘉职院等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嘉兴学院成功更名嘉兴大学。助力健康嘉兴建设,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协同发展,县域三级综合医院实现全覆盖,出台市本级公立医院综合预算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精细化改革,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在全省率先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市级统筹,统一收支管理,筹集风险金2.8亿元。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达8.2%,落实农业农村领域专项资金32亿元,促进和美乡村蝶变跃升,所有村年经常性收入超过160万元、经营性收入超过6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3%,绝对值连续20年保持全省首位,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53,保持全省最优。创新财政服务基层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业务改革,累计开出34803张电子收据、金额超42.4亿元,实现村级收据管理服务标准化、便利化转型。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财政相关议案、建议86件,其中主办件4件。市财政局根据会议决议精神,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与代表沟通,按时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针对代表普遍关心的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会监督、落实过紧日子、研究股权财政、支持民生实事等重点事项:我们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理顺市区政府财政分配关系,优化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充分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培育财源、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我们开展财会监督行动,建立与人大、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贯通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体系。2023年发现各类预算管理问题406个,发出风险提示函、警示整改函、纪检关注函等69份,盘活结余结转资金34.37亿元,真正将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我们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其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坚持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优化公物仓管理机制,全市共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7.9亿元,真正将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关键处、花在刀刃上。我们深入推动股权财政,优化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积极争取规模达100亿元的省级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和科创母基金,目前已完成科创子基金尽调6支,总规模27亿元;高端装备基金投资项目1个、立项3个,总投资4.2亿元。三年来,市政府产业基金累计投资实体经济项目641个、总投资1297.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308.4亿元。我们全力支持民生实事,安排财政资金26亿元,落实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大民生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代表重点关注的教育领域基础设施短板,投入经费1亿元以上,完成教室照明改造11744间、空调安装9000间,分三年对中小学厕所全部进行维修维新。

三、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我市经济发展区位优、基础好、韧性强、机遇足,经济呈回升向好态势,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同时,外部环境面临较大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存在,财政减收压力增加。当前,我市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交通发展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需加强保障,基层“三保”需要兜牢兜实,财政支出需求较大。总的看,财政收支形势严峻,矛盾更加突出。财政部门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综合考虑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更好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释放积极信号;更深层次、更多角度统筹财政资源,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始终坚持过紧日子、习惯过紧日子,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质效;坚定不移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2024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支持稳经济稳大盘,扩大有效需求

优化调整财政政策体系,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取消,强化政策的精准度实效性,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推进财税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用真金白银减轻企业负担,全年为企业减负230亿元以上,有效提振企业信心。二是继续实施政府采购预留政策。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给予小微企业10%以上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全年预留额度100亿元以上,更好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把握政策窗口期,扎实开展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全年力争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0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对政府投资的拉动作用。四是聚力建设“公铁水空”联运枢纽。保证重点项目支出强度,扎实推进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安排110亿元支持市区快速路道路网工程、嘉兴机场、通苏嘉甬等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0亿元支持浙北高等级和湖嘉申等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五是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落实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收入分配调节政策,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努力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安排消费领域专项资金4亿元,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从居民消费升级方向着手,优化消费供给,助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以上。六是促进外贸扩量提质。安排商贸领域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优化外贸结构,增强产品优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2.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增强发展动能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一是迭代推进制造业“两化”改造。通过重点投入、财政贴息和资金奖补等方式,大力实施制造业“两化”改造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深化“135N”先进制造集群培育计划,安排工业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15亿元,打造一批全省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和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二是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实施新一轮“雄鹰”行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府采购、保险补偿等政策,持续深化企业梯队建设,推动我市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力争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0家以上。三是支持传统产业更高质量发展。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大力推进工业上楼,优化土地腾退模式,精准开展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四是支持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安排服务业领域专项资金8亿元,助力数字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双进双产”,积极构建临空经济示范区,努力实现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五是支持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加快政策供给,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财政补助政策效益,研究制定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探索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

3.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厚植竞争优势

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机制改革,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步推进科技、人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纵深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安排新型研发机构专项资金15亿元,强化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引领带动作用,聚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和G60科创走廊建设,支持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打造教育、科研、孵化一体的创新载体,推动南湖实验室和中电科南湖研究院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卫星化学、晶科能源等全球研发中心建设。二是支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安排南湖基金小镇补助5亿元以上,增强其集聚带动能力,扩大优质金融服务供给。高质量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提升发展南湖湘家荡、秀洲天鹅湖、海宁鹃湖等科创湖区,安排科技奖励资金15亿元。三是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优化人才经费支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大引育创新人才和技能人才,安排20亿元支持“星耀南湖”等重点人才项目。积极发挥科创人才集团作用,全面构建科创人才服务体系。四是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安排教育支出170亿元,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全市高校和高中基础设施提质行动,支持普通高中提升办学质量、打造教育“高峰”,支持嘉兴大学、嘉兴南湖学院、嘉职院等高校高质量发展。

4.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区域统筹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着力提升支持乡村振兴的资金绩效,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安排农业农村领域专项资金34亿元。一是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4年全市比例力争在8.5%以上。二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完善财金协同支农机制,培优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推动一县一品特色农业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三是支持全域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统筹相关资金,构建“一块地”专项财政政策体系,实现“一地多能”;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扎实推进农民“共富十法”,做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保持农民收入全省领先。四是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持续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和支持力度,深入推进示范区政府采购改革试点,擦亮嘉善片区特色标识。深化杭嘉、嘉湖等毗邻区域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

5.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将保障改善民生与激发内需潜力结合起来,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人民福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统筹运用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培训、保障重点人群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兜底帮扶、推动创业基地建设。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当年安排财政资金70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体系,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积极探索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长效机制,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责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打造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嘉兴样板。三是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巩固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安排6亿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安排10亿元支持提升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安排16亿元用于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等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升,深入开展“名医到嘉”工程,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四是支持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公共文化支出10亿元,深化禾城文化复兴行动,加强“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展示和宣传推介,做好大运河嘉兴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子城文化片区建设,做优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支持办好乌镇戏剧节、西塘汉服文化周等活动,擦亮“中国古镇看嘉兴”品牌。五是筑牢平安和谐环境。加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城市防洪工程提标升级,用好海塘安澜工程增发国债资金,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城乡安宁、群众安乐、社会安定。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69.88亿元,增长6.0%,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992.4亿元;支出预算为800.48亿元,下降3.2%,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援助其他地区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992.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95.82亿元,增长5.5%,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323.03亿元;支出预算为259.22亿元,下降4.1%,加上上解上级、补助下级、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323.0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9.33亿元,增长5.0%,加上区级上解、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226.79亿元;支出预算为112.35亿元,下降9.7%,加上上解上级、补助下级、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226.79亿元。支出重点是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事业、交通运输、环境整治、节能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

(四)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50.92亿元,增长12.6%,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963.05亿元;支出预算为870.64亿元,下降1.7%,加上调出资金及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963.0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80.92亿元,下降5.3%,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292.27亿元;支出预算为278.96亿元,下降1.3%,加上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292.2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71.47亿元,增长20.3%,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171.65亿元;支出预算为99.66亿元,增长7.4%,加上债务还本、补助下级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171.65亿元。

(五)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3.88亿元,下降32.4%,加上上级补助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3.95亿元;支出预算2.09亿元,下降22.1%,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3.9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55亿元,下降36.3%,加上上级补助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1.56亿元;支出预算0.43亿元,下降37.2%,加上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1.5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14亿元,下降5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转移性收入,收入预算合计0.15亿元;支出预算0.02亿元,下降50.3%,加上调出资金、补助下级等转移性支出,支出预算合计0.15亿元。

(六)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82.6亿元,下降2.9%;支出预算265.72亿元,下降0.4%,本年收支结余16.88亿元,滚存结余365.27亿元。收支同比下降原因是2024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实施省级统筹,全市该两项基金收支不列入预算反映。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17.08亿元,增长2.0%;支出预算205.15亿元,增长6.0%,本年收支结余11.93亿元,滚存结余323.65亿元。

(七)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

2024年1月初,省政府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3.2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3亿元、专项债券261.98亿元),已编入2024年预算,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省政府下达后,再依法编制调整预算方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分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情况,一般债券到期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到期以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分年度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按期还本付息,财政中长期可持续。

四、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和预算管理工作

(一)持续深化财政统筹,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资金、资源、资产、资本”等财政性资源统筹,坚持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确保财政保障可持续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收入结构,充分发挥财税协同机制优势,不断提高收入质量。持续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迭代升级,增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的财政保障能力,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持续深化支出管理,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的协同,按照“增强一批、延续一批、缩减一批、取消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优化政策体系,放大集成效应。积极稳妥配合好机构改革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破除支出固化格局,持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健全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三)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财政治理水平。做好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的后半篇文章,优化转移支付体系,夯实乡镇财政管理基础。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杜绝“养人”和“养事”两头占的问题。全面启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源头管控财政风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优化收益上缴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数字财政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算好账、管好家。

(四)持续深化财政监管,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财政运行监控,统筹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向专项监督拓展,重点开展专项资金、基层财政管理等领域监督,继续完善与人大、纪委、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贯通机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监测,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预算预警和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确保全市财政平稳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