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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率先创设道路救助司法渠道推动救助基金扩围提质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10:06  |  点击数:

金华市财政局在全国首创“司法+道交”救助模式,联合市法院率先增设救助基金法院申办渠道,进一步拓宽救助基金适用范围。截至目前,通过法院申办渠道已落实困难救助资金6笔,涉及资金21万元。

一是明确制度规范,构建全方位标准体系。明确救助条件和适用情形,针对困难群体及未得到足额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予以一次性救助,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进行有机衔接。明确适用标准,根据伤亡等级制定两大类5级救助标准,并给予不同额度救助资金,推动政策享受更公平、更合理。明确申办流程,建立体系化申请流程,明晰申报材料及各方职责,确保基金救助工作规范有序。

二是主动靠前服务,推动全链条加码提速。在救助前期,借助法院专业司法力量,加快救助对象筛选,一旦发现当事人符合政策条件,及时通知其可申请一次性救助,免去群众主动上门办理要求。在救助过程中,鉴于法院在执行期间已基本掌握当事人经济条件、家庭条件等情况,可免去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大大缩短审核进度。目前救助流程已从10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提速60%,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是打通数据孤岛,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联结多部门协同发力,实现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推动救助业务“一站式”办理,实现群众“零次跑”。依托法院“执行一件事”应用协作办理业务体系,增设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使用权限,在全省率先打通与“浙里垫付”的数据互通,实现所有业务材料线上共享。依托金华市“无证明城市”核验系统,免去本地户籍群众多项申报材料,以“数据跑”代“替群众跑”。救助基金中心审核并拨付救助资金后,救助办理结果将线上反馈至法院,形成完整业务闭环,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