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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17:33  |  点击数:

朱文燕代表

    您在市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市财政局主要从四方面抓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部门单位是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规范实施和质量保障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开展购买服务活动前做好充分市场需求调查,并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有效防范采购流程各类风险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活动规范高效。

二、强化履约验收督促部门单位建立健全购买服务项目验收制度,并做好履验收结果公开。按合同规范实施履约验收对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会形成有效约束,可以邀请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强化绩效管理。服务讲质量、花钱讲绩效。一方面指导部门单位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做好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与承接主体沟通协调,保障提供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优化监管服务。一是加强与市编委办、市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工作协同,进一步明确职责、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求部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等信息依法予以公开,维护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对于公共服务项目,要求反馈举报联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反馈服务质量,接受社会全面监督,并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提高承接主体服务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加注重事关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购买的普惠性和绩效性,助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承接主体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4520

(联系人:赵伟,联系电话:1585836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