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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17:37  |  点击数:

蔡土贵委员

您在市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的政府采购是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保证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必要基础。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一、全面落实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厅文件要求,清理政府采购不合理限制,积极推进“阳光采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免收政府采购保证金、工本费,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实施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进一步提高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无感监测考核满分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141亿元,中小企业金额占比为91.9%,预付款比例为45.33%,履约保证金比例为0.11%。积极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支持方式,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二、积极拓展增值服务

以结果为导向,拓展和优化财政服务内容。出台《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政采云“小额工程馆”的通知》(嘉财采监〔2023〕305号),首创在市级采购单位中全面推广应用政采云小额工程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本实现采购单位限额以下工程全流程电子化、常态化运行,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方便部门单位的同时,有力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不断完善监管举措

一是优化服务。编制《政府采购业务指南》,主动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政策业务宣传与辅导,提高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靠前监管。对200万以上项目公告实施在线监管,如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从源头抓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权益。三是突出重点。严格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开展以政府采购领域公平性、规范性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整治影响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多跨协同。加强与市营商办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和政采云系统平台,结合专项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成果,加强采购预算管理、执行管理、绩效管理,助力打造更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拓展政府采购增值化服务内容,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稳进提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4520

(联系人:沈若茗,联系电话:136557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