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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嘉兴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17:39  |  点击数:

盛富林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党群服务中心”用房支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中央、省委都非常重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强调要建强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基层服务矩阵。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党在基层最鲜明的阵地标识,其用房保障是影响党群服务中心夯实执政根基、密切党群关系、支撑基层治理的最直接因素。

一、 支持基层用房现状

是资产下沉,有效缓解基层用房紧张现状。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自2019年起,我市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按照“保留一批、划转一批、下放一批、核销一批”原则分类处置房产。共有89处、10.96万平方米房产无偿下放属地,大力支持属地政府教育、医疗、党建等事业发展,有效缓解了基层用房紧张的现状。如将位于洪波路的原城市管理局办公楼移交属地管理,拟作为祝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使用;位于三元路的市第二医院两幢制剂楼下放属地,已在装修改造,建成后作为新嘉街道综合活动站,服务街道周边居民。

二是优化整合,全面提升党群服务阵地建设。2021年,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嘉兴市城市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全面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计划》(嘉组通〔2021〕30号),其中要求“对现有未达标的或借用、过于零散、面积过小的城市社区党群服务阵地,要通过扩建、改建等方式进行提升。有条件的可以由属地财政(国资)有偿收购或租赁,属地街道也可通过置换、换租或新建等方式灵活安排使用。”经过2年的优化调整,全市边角料、面积过小的党群服务中心趋于减少,但由于一些老旧社区的场地落实难度较大,仍有个别党群服务中心存在“缺、小、散”等情况,无法满足党员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二、 现有政策支持情况

一是政策倾斜,制度层面大力支持用房保障。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嘉财资〔2020〕380号),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采取定点公开招租方式,但对于出租给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区等公益性组织作为办公用房的,可按不低于评估价进行协议招租。”市国资委《嘉兴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嘉国资〔2023〕54号),规定“市属国企出租房产坚持公开招租,房产租期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1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确有需要的,经集团公司审批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出租房产,其租赁价格不得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社区办公租房给予了一定的倾斜支持。2023年,为深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根据省财政厅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支持现代化社区建设”作为盘活存量资产的要求,从制度上给予基层社区用房政策支持。

二是路径创新,多渠道落实保障阵地用房建设。2023年,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构筑强基共富主阵地助力高水平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的意见》(浙委办发〔2023〕3号)中提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乡村新社区建设,通过置换租赁购买、新建物业配套、党建联建共享等方式统筹落实阵地用房,加大调配国有资产支持阵地建设力度,多渠道解决服务阵地面积不足、位置不佳、边角零散等问题。”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浙江省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试行)》(浙现社办〔2023〕2号)中提到“注重通过自建物业、划拨使用、资产置换、房屋租赁、联建共享等多种途径,落实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用。”目前,有不少县(市、区)探索以统筹商业配套用房的模式来保障阵地用房,比如,南湖区通过提前介入房地产开发项目,让开发商按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来规划设计售楼处,售楼结束后,移交给政府作为党群服务中心使用,实现“拎包入住”,这种模式南湖区已经推广到甪里未来社区、亚太社区等多个党群服务中心。另有市属国资国企为支持社区建设,支持建设了南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并于2023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

另外,您建议中提及的有关房产作如下说明:一是关于蚁防治中心办公楼。该房产原权属方为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2211月划转至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开展房屋安全质量鉴定,经鉴定属于D级危房,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已开始实施对该处危房的拆除工作。因此,该房产无法再调剂使用。二是市委党校文昌路校区。鉴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紧张,部分单位租房办公、房屋危旧等现状,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逐步推动集中办公管理要求,拟将文昌路校区整修改造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点,统筹使用会议中心和食堂等公用设施,节约租房成本,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因此,该房产无法再出借社区使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党群服务中心用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4520

(联系人:沈劲飚,联系电话:0573-8208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