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纵深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市建设法治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一)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做好年度工作安排,把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印发《2024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考评督查。
(二)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各项制度,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等,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领导带头学、集中专题学、广泛深入学”,结合新修订的《会计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抓住“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发挥学习组长作用,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2024年,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6次,局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83人次。
(三)着力提升单位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把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依托“财经论坛”、“普法专栏”、公务云讲堂,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持续推进预算、会计、资产、政府采购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按季编印《嘉兴市财政局学法手册》,提升干部法治能力。组织参加市法宣办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确保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做好执法证考试组织工作,组织本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新进在编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工作。加强执法证管理,按要求组织做好财政行政执法证的年审工作,对执法证分别按实际情况进行续期、注销、变更等处理。
二、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发挥财政制度优势。坚持强统筹、优结构,出台《嘉兴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一号改革工程”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找准财政的“位”与“责”。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市区事权关系,不断优化市区资源要素共担机制,优化市区财权与事权的分配。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加大绩效评估的力度,协同人大、审计部门开展预算绩效审查,完善部门整体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改革、财会监督有机结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严控制单一来源采购为重点,加强采购单位履约监管。积极推进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标准商品库和“小额工程馆”提质建设和优化服务,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示范区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和交易平台区域实质性互联互通。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工作。我局制定了《嘉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财政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400万元及以上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全部开展事中监督、过程监督;对400万元以下的合同,抽取一定比例对其工程价款结算质量开展事后监督。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工程价款结算质量。
(二)政策工具精准发力。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聚焦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贯彻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260亿元。出台《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8+4”政策资金460亿元,居全省第三,全省占比9.17%。全年安排“两新”资金19.9亿元,其中新增资金3.4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累计投资嘉兴实体经济项目40个,市级政府产业基金出资12.45亿元,引导基金投资项目83.3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嘉兴246.76亿元,全力培育龙头企业。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27亿元,中小企业合同占总合同比例达90.27%,无纸化投标响应为100%,预付款比例为47.36%,履约保证金比例为0.05%,均居全省第一。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具体业务处室负责,法律顾问协助,认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制度的落实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文件牵头起草处室(局)按照严格的审查标准、例外规定和相关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以针对“单一来源”采购为重点,进行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开展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工作,对全市2019年至2023年的453项涉企补贴168.59亿元进行分析,发现5个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150.67万元。组织全市33家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挂名执业自查工作,推动各执业机构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遏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政府管理法治化
(一)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我局规范性文件均按《嘉兴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嘉财法〔2019〕146号)经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制定且按规定公布,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均达到100%。我局规范性文件至今未有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有权机关书面指出的情况。
(二)合规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由主办处(局)附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政策解读、备案说明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意见后报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编号印发后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并及时在嘉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参加省厅公职律师在线值班“行政履职与信访”“财政监督专场”等活动,充分发挥“嘉兴财政公职律师团”法治宣传教育辐射带动作用。在政策研究上有深度,在改革推进中有力度,在制度保障上有尺度,通过法治调研、青年理论宣讲团、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建设等形式,以法治“三度”聚力财政中心任务。
四、依法民主科学,提升政府重大决策水平
(一)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质量。完善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集体议事决策时末位表态等要求。全年提交市委财经委员会议题2项,市委常委会议题3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8项。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03件,面商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促进行政权力制约的规范化。落实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审核制度,健全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必须经由法制审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嘉财法〔2013〕560号)加强对我局行政合同的管理。坚持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凡以我局名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事先都经我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和归档管理。
(三)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大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拓展到驻点服务,以定期在我局现场办公的方式直接服务于我局的具体法律事务。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满意度
(一)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嘉兴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嘉财法〔2022〕510号)进行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必须经由法制审核,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目录清单。
(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4台执法记录仪,年度所有行政执法均形成行政执法文书(含电子数据)等文字记录和以拍照、录像、录音等相应方式的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程痕迹化管理、可追溯。
(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全年无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及撤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化解社会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2024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62件(含重复件2件),其中信访事项20件,基层事项42件,均按期处理完成,按期办理的62件信访件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对部分复杂、重大信访事项推行律师参与机制;对采监领域等高频投诉领域信件、重复信访件等较难处理的问题,召集业务处室、法规处等处室集体讨论,进一步提升对信访案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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