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潘春华同志任嘉兴市财政局投资处处长,免去其嘉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职务;
郁晓明同志任嘉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免去其嘉兴市财政票据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超同志任嘉兴市财政票据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嘉兴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嘉兴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孙婷婷同志任嘉兴市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嘉兴市财政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博同志任嘉兴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免去其嘉兴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沈伯超同志任嘉兴市财政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朱锋伟同志任嘉兴市财政票据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嘉兴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叶国珍同志的嘉兴市财政局投资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嘉兴市财政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