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嘉兴市财政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嘉兴市财政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嘉兴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嘉兴市财政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主体 | 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嘉兴市财政局 | 嘉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嘉兴市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嘉兴市市本级预算监督办法(暂行)》 | 1.公众参与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决策 | 2026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