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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嘉兴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10:57  |  点击数:

政策原文

《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

《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委发〔2019〕30号)

(二)《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20〕20号)

二、术语释义

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和保障商务粮食发展的财政性资金。

三、主要内容

《嘉兴市级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条,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商务粮食专项资金定义、资金来源、存续期限等。办法明确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的定义,资金来源包括市级资金、上级因素法分配资金等,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为3年

(二)关于商务粮食专项资金政府部门间管理职责。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了市区财政部门、商务部门的职责

(三)关于商务粮食专项资金扶持对象、重点领域和分配方式。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商务资金主要用于“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商务中心工作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粮食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市本级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涉及市级政策的补助,原则上市财政承担比例不超过补助资金的50%。

(四)关于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下达和执行。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纳入市商务局的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编制。市财政局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和管理项目储备库,市商务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分解安排资金任务到各区,各区及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专项资金原则上需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拨付。

(五)关于商务粮食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市商务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指标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市财政局视情开展抽评。各区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市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商务局

(二)解读人:费月亚  许明珍

(三)联系电话: 82031305  8205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