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政策解读

《嘉兴市级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嘉兴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10:41  |  点击数:

政策原文

《嘉兴市级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嘉兴市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市本级服务业、新能源(光伏)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委发〔2019〕30

(二)《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20〕20号)

三、术语释义

嘉兴市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市本级服务业、新能源(光伏)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性资金。

四、主要内容

嘉兴市级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专项资金定义、资金来源、存续期限,政府部门间管理职责等。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的定义,资金来源包括市级资金、上级因素法分配资金等,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为3年。

(二)关于专项资金政府部门间管理职责。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了市、区财政、发改部门的职责。

(三)关于专项资金扶持对象、重点领域和分配方式。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领域,包括服务业领域和新能源发展领域。专项资金分配主要按因素分配法、项目分配法进行分配。涉及市级政策补助原则上由市财政承担比例不超50%。

(四)预算编制、下达和执行

专项资金纳入市发改委的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编制财政局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发改部门建立和管理项目储备库,分解安排、细化、实化资金任务,按规定制定或修订配套操作细则,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并将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需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拨付。

(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1.市发改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指标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市财政局视情开展抽评。各区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市发改委负责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内容外,专项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审批文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并按规定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五、附则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解读人:胡云峰  王乐洋

(三)联系方式:82031929  8252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