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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嘉兴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14:24  |  点击数:

政策原文

嘉兴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一)《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嘉委发〔2019〕30号)

(二)《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20〕20号)

二、术语释义

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市开展科研攻关活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政性资金

三、主要内容

《嘉兴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定义、资金来源、存续期限等。办法明确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定义,资金来源包括市级资金、上级因素法分配资金等,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为3年

(二)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政府部门间管理职责。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了市区财政部门、科技部门的职责

(三)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重点领域和分配方式。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券补助、创新载体平台建设补助、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等。涉及市级政策的补助,原则上市财政承担比例不超过补助资金的50%。专项资金主要按项目法、竞争性、因素法进行分配。

(四)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下达和执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市科技局的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编制。市财政局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下达预算。市科技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分批编制、及时审核的原则组织实施。专项资金原则上需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拨付。科发资金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自主权。

(五)关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1.市科技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绩效指标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市财政局视情开展抽评。各区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

2.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单位按照要求报告项目进展、经费使用和绩效情况。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内容外,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科技局

(二)解读人:叶逸   陈伟

(三)联系电话:82031941  8215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