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与高质量发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对旅游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二、政策依据
(一)《嘉兴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加快打造运河国际旅游休闲城市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25号)
(四)《嘉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8号)
三、术语释义
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
四、主要内容
《嘉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资金扶持对象、重点领域和分配方式,预算编制、下达和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及附则共六章二十六条,将为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提供政策依据。
五、注意事项
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为3年。到期后,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三年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嘉兴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提请开展专项审计,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专项资金及相关支持政策存续、调整或撤销。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专项资金管理仍按本办法执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解读人: 吴劲松 朱宇红
(三)联系方式: 82064547 82153607